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桂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临桂镇乐和村委车田村321国道东北侧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出让上述地块要求:1.上述地块按现状供地。2.201325号地块的竞买人须在挂牌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500万元至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帐户,土地成交后在三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500万元,三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200万元;六个月取得施工许可证退还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200万元,六个月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没收项目余下建设进度保证金300万元。3.201326、201327号地块必须用于中医药研发、生物制药及保健酒生产项目。
(二)、建设**要求:上述三宗地块按临桂县住建局出具的**设计条件书(临建规〔2013〕44号文件)及**有关规章规范实施。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9月2日,持有关资料到我局一楼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日17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在2013年9月3日1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地点设在我局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时到2013年9月4日10时00分。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五、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桂县国土资源局一楼101、102室
咨询电话:0773-5596336
临桂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