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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5起免小微企业房屋登记等42项收费

2015-01-02 10:13反馈/举报

    近日,财政部网站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部称,此举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关键词:2015免小微企业房屋登记等42项收费责任编辑:王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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