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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桂林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管

来源:桂林晚报作者:李富宁2015-03-03 10:42反馈/举报

    小区供配电设施坏了,该找谁维修?找开发商,已经撤离;找物业,没有所有权可以不修;要居民自己掏腰包,即使平摊,费用依旧不菲。

    针对这一情况,3月1日,《广西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归供电企业管,已建成住宅区也可将供配电设施移交给供电企业。

    昨天记者从桂林供电局了解到,《办法》施行前,该局已开始陆陆续续接收我市新建住宅区和部分已建成住宅区的供配电设施。目前,已有39个住宅区完成移交,但从实际工作看,需要接收的已建成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数量更多,要走的路还很长。

    广西施行新规: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由供电企业管

    昨天在桂林供电局,桂林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中规定的供配电设施,是指居民用电的电力设施,而大部分小区内为照明、路灯、电梯等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供配电设施,暂不在供电企业的接收范围内。

    根据该《办法》,从2015年3月1日起,对于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住房、危旧房改造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农民回建房等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新建住房等新建住宅区,开发商应当在正式开工前,按照相关规定与供电企业签订《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协议》,并分期分批向供电企业支付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建成后,供配电设施将按照协议约定统一移交供电企业管理,由供电企业负责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开发商在移交供配电设施的过程中,需向供电企业交纳“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就桂林市来说,每平米建设维护费根据住宅结构和住宅性质的不同,从125元到148元不等。买房者要注意的是,《办法》中已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计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房价外加收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市民在购房时,应注意留心开发商是否加收了此项费用。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供电企业的义务,其中包括供配电设施发生故障后的抢修时限。“对住户来说,这意味着居民住宅的供电更有保障,免去了不知该找谁维修的尴尬。”该负责人说,从去年开始,桂林供电局已开始对新建住宅区的供配电设施进行接收,目前已接收市区内的小区20个左右。

    以往找谁修是个大难题 如今老小区也可移交

    《办法》的实施,不仅给新建住宅区业主的用电提供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对已建成住宅区的供配电设施做出了规定:经供配电设施产权人协商一致后,可向供电企业提出无偿移交申请,经供电企业技术检验合格后,签订相关协议,可正式办理无偿移交手续,移交后,供电企业将参照《办法》规定承担维护管理责任。

    记者翻看以往的《桂林晚报》发现,在我市很多已建成住宅区中,因供配电设施权责不明,损坏后给居民用电带来不便的情况时有发生。

    2012年8月,长城花园小区供配电设施起火,导致40家住户断电。断电后,物业公司和业主开会也没定下来该由谁来修,家里断电几天后,业主无奈自己凑钱维修。

    2014年12月,金辉广场小区变压器损坏,小区公共设施断电,300多户商住用户受影响。但由于变压器的产权所有人开发商早已撤离小区,不愿承担全部维修费用,而小区业主又不能对承担部分维修费一事达成一致,导致小区断电10天左右。

    桂林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负责人表示,过去我市一些已建成住宅区的实际情况是,供配电设施所有权者在撤离小区时(或是开发商开发结束、或是物业公司结束服务),未及时将供配电设施转移给接手物业公司或业主,导致供配电设施在后期使用时主体缺位,维护资金无保障。

    而另一方面,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不菲,物业公司和业主往往难以承担。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笔账,以一个拥有180户60平米至90平米住宅的小区为例,保障该小区住宅供配电,至少需要一个630千瓦的变压器,而这样一个变压器,购置价格至少40万元,如果损坏需要更换,平摊到每户,就是2000多元。“尽管变压器的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上,但零件的老化和损坏还是会发生的,维护和维修的费用也不低。”

    该负责人介绍,和接收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工作步调一致,桂林供电局去年也开始接收已建成住宅区的供配电设施,接收小区数量为20个左右,并且全部为2011年至2013年建成的住宅区。

    该负责人表示,桂林供电局接收已建成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工作将分批分步骤实施,目前可接受2006年后建成住宅区的转移申请。具体流程是,住宅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征得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即可提出申请,桂林供电局在对供配电设施进行技术和资料审核后,予以接收。在供配电设施符合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这一过程不需要交纳费用。

    供电企业开了门 但老小区完成移交路还长

    尽管供电部门对已建成住宅区的供配电设施打开了门,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一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根据桂林供电局提供的数据,在市区2011年至2013年建成的住宅区中,尚有66个初步符合移交条件的住宅区还未进行移交;而市区2006年至2010年建成的100个左右的小区中,初步符合移交条件的小区为100个;而2006年以前建成住宅区的情况,该局目前还在统计。在该局的计划中,完成全桂林市2011年至2013年建成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接收工作,要到2017年。

    桂林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负责人表示,《办法》的施行,一方面可以让供电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效解决老旧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维修养护问题,另一方面也为供电企业资金支出提供法律依据。该负责人还说,从去年的工作看,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均希望尽早将住宅区的供配电设施移交。

    “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容易。”该负责人说,“除了供配电设施所有权不明的情况,在我市一些已建成小区,受入住率的影响,要短时间内征得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并不容易,而一些小区连业主委员会都没有,要有人来牵头征集业主们的同意就更不容易了。”

    “另一个因素是,作为已建成小区供配电设施过去的所有权人,不少开发商在撤离或将设施移交给业主时,并没有留下完整的资料,这给现在的移交工作带来了麻烦。如桂林供电局在对部分已建成住宅区供配电设施进行接收时,就发现很多供配电设施的资产价值证明材料不全,需要供电企业出资另行委托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既花费了更多的资金也耽误了接收时间。”该负责人说,2006年以前建成的小区,估计资料更加不完整,这样一来,接收工作的耗时就更长了。

    ■相关链接

    供配电设施:指的是从上级电源出线到居民用户用电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和电表)的供配电设施。包括高压T接箱、高压出线、箱式变压器、低压线路、低压T接箱等,但不包括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的土建部分。

关键词:住宅供电责任编辑:王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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